中共天水市工程咨詢中心有限公司支部關于印發(fā)天水市工程咨詢中心有限公司黨支部“第一議題”實施細則的通知
來源: | 作者:管理員 | 發(fā)布時間: 2021-09-17 | 3260 次瀏覽 | 分享到:

第十 要通過支部黨員大會、專題學習會、組織生活會等各類會議,層層抓好學習貫徹,切實把學習成果轉(zhuǎn)化為推動公司改革發(fā)展和黨的建設的實際行動。

第十 黨支部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黨支部書記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先學一步、深學一層。會前對會議議題嚴格把關,會上組織領學,領會核心要義,掌握實踐要求,持續(xù)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切實把學習成果轉(zhuǎn)化為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動公司高質(zhì)量發(fā)展的實際行動。

第四章 落實措施

第十 黨建辦公室負責組織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提前將習近平總書記相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學習材料予以印發(fā)傳達。

第十 “第一議題”一般由黨支部書記提出。對需要重點落實推進的有關“第一議題”內(nèi)容,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

第十五條 建立工作督辦機制。黨建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以及會議決定事項進行督導檢查, 必要時向上級黨組織匯報。

第五章 附則

第十 本實施細則執(zhí)行中具體問題由黨建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 本實施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